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随行文件、包装和贮存。适用于改善砂浆层与水泥混凝土、加气混凝土或以粉煤灰、石灰、页岩、陶粒等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砌块或砖等材料基面粘结性能的水泥基界面剂。
2术语和定义
2.1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用于改善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粉煤灰砌块等表面粘结性能,增强界面附着能力的处理剂。
2.2干粉类界面剂 由水泥、聚合物胶粉、填料和相关的外加剂组成的干粉类产品,使用时需与水或其他液体混合物拌和。
2.3液体类界面剂 含聚合物分散液的液状产品,需与水泥和水等按比例拌和后使用。
3分类和标记
3.1分类
3.1.1界面剂按组成分为两种类别:
——干粉类界面剂,用符号P表示;
——液体类界面剂,用符号D表示。
3.1.2界面剂按适用的基面人为两种型号:
——Ⅰ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Ⅱ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或以粉煤灰、石灰、页岩、陶粒等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砌块或砖等材料的界面处理。
3.2标记 由产品名称、标准号、类别和型号构成。
示例:用于水泥混凝土界面的干粉类界面处理剂标记为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JC/T 907-2018 P Ⅰ
4一般要求
4.1产品所用原材料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等的规定。
4.2标准包括的产品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所涉及与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问题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等规定。
5技术要求
5.1外观质量 干粉状产品应均匀一致,不应有结块。液体状产品经搅拌后应呈均匀状态,不应有块状沉淀。
5.2物理力学性能
5.2.1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 指标 | |||
Ⅰ型 | Ⅱ型 | |||
拉伸粘结强度/MPa | 未处理 | ≥0.6 | ≥0.5 | |
处理后 | 浸水 | ≥0.5 | ≥0.4 | |
耐热 | ||||
冻融循环 | ||||
耐碱 | ||||
晾置时间,/20min | — | ≥0.5 | ||
横向变形a/mm | ≥2.5 | |||
a横向变形为可选项目,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